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同意組建云南紅河技師學院的批復
2017-06-12云南省民族學會42117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報請批準紅河州人民政府申辦云南紅河技師學院的請示》(云人社請〔2017〕63號)收悉。經研究,現(xiàn)批復如下:
一、同意整合云南省化工高級技工學校、紅河州高級技工學校、紅河州商貿旅游技工學校,組建云南紅河技師學院,保留上述3所學校牌子。請紅河州人民政府、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積極穩(wěn)妥做好各項工作,確保平穩(wěn)過渡。
二、同意將云南省化工高級技工學校從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劃轉紅河州人民政府管理,由省財政科學合理確定下劃經費基數(shù),下劃紅河州財政,具體人財物劃轉時間節(jié)點由紅河州人民政府、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共同確定。
三、云南紅河技師學院建設管理采取省、州共建共管,以紅河州人民政府為主,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業(yè)務指導。請紅河州人民政府、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加強對云南紅河技師學院的管理和指導,進一步提升辦學質量和水平,為我省經濟社會發(fā)展培養(yǎng)更多高技能人才。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7年5月31日
錄入:王俊春 編輯:王俊春
update time:2017-06-12 10:12:55